Issue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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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Gilead Sciences has always committed to drive innovation and improve patient lives and our ongoing focus is to advance viral hepatitis research, education and share best practices to achieve global elimination and cure. Undoubtedly, the RACE to beat viral hepatitis involves not only patients themselves, but the collaborative effort of the medical professionals, scientists, government and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This monthly e-newsletter is a scientific platform for the Gilead Medical Affairs team to update you on recent advances and global innovative effort made to propel us to the next level. We hope it will spark up some interesting discussion among us.

Gilead Medical Affairs team


  • 高 B 肝病毒量孕婦容易發生 MTCT,NAs 治療 2 個月以上可有效降低病毒量(< 6 log10IU/mL)與避免 MTCT。
  • 健保給付高 B 肝病毒量孕婦第三孕期至產後 4 週的 NAs 治療,持續穩定孕婦生產前後的肝功能。
  • TDF 與 TAF 降低 B 肝病毒量的療效相當。
  • 孕婦於產後完成療程後,B 肝病毒量可能回升,因此應定期追蹤,視情況持續用藥或調整追蹤頻率。

HBV 高病毒量孕婦須慎防母嬰傳染


  在過去,台灣孕婦 B 型肝炎帶原的比例曾高達 10-20%,生產時嬰兒暴露於母親血液的 B 肝病毒所導致的母嬰傳染(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MTCT),也是台灣 B 肝傳染的主要途徑之一。所幸自 1986 年新生兒全面接種 B 肝疫苗以來,孕婦 B 肝帶原率已逐年下降。根據 2016 年的研究數據,台灣孕婦 B 肝帶原率已降至 5.9%,HBeAg 陽性率為 1% 1

  一般而言,孕婦體內的 B 肝病毒量越高,越容易發生 MTCT。世界各國的指引大多將 HBV DNA > 200,000 IU/mL 或 > 6-8 log10IU/mL 定義為高病毒量。若能降低產婦的血中病毒量,就能避免 MTCT 的發生,降低嬰兒感染 B 肝的機會。我們團隊的研究指出,台灣 HBeAg(+) 孕婦中約八成以上為高病毒量,若未在孕期使用 B 肝口服抗病毒藥物(nucleos(t)ide analogues, NAs),約 9% 會發生 MTCT;反之,若有接受 NAs 治療,於產前將病毒量降至 6 log10IU/mL 以下,可大幅減少 MTCT 發生率至 < 1%。

B 肝帶原的育齡婦女應定期追蹤肝臟健康狀態


  對於 B 肝帶原的育齡婦女,建議在孕前和懷孕期間定期追蹤 B 肝感染狀態、肝功能指數、肝臟超音波,並評估肝硬化與腫瘤等情形。通常 B 肝帶原的孕婦大多數在懷孕初期肝功能正常,是否需要 NAs 治療,會視第三孕期的病毒量來決定;少數在懷孕初期即出現肝功能異常者,則依照慢性 B 肝帶原者的標準模式予以治療。

健保給付 HBV 高病毒量孕婦的 NAs 治療,持續穩定孕婦在生產前後的肝功能


  台灣自 2014 年 11 月起對於懷孕婦女的 B 肝檢驗時機,已從第三孕期提前至第一孕期,若確認為 HBsAg(+)/HBeAg(+),就會轉介至肝膽腸胃科或婦產科進一步檢驗病毒量。無論其 HBeAg 是否陽性,只要是高病毒(> 1,000,000 IU/mL)量,健保均有給付 NAs 治療。

  健保給付的 NAs 治療期間是從第三孕期至產後 4 週,第三孕期治療的目的便在於預防 MTCT。懷孕用藥的標準在過去是參照美國食藥署的五等級安全性分級,以 B 級藥物為主,NAs 中的 TDF(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即符合此類。現在則是根據藥物的安全資訊,並可參照全球孕婦使用抗病毒藥物登錄系統(Antiretroviral Pregnancy Registry),選用具孕婦安全資訊藥物,可不分孕期使用。通常孕婦在 NAs 治療 1-2 個月後,B 肝病毒量即明顯降低。

  NAs 持續使用至產後 4 週的主因是懷孕期間母體會分泌大量賀爾蒙,產後則賀爾蒙分泌減少,可能影響免疫力而造成肝功能指數上升。若於產後立刻停藥,病毒量同時再度增高。持續治療可避免上述賀爾蒙及病毒量的影響同時發生。在完成療程後,仍須持續定期追蹤,觀察 B 肝病毒量,以及 ALT 的變化。

優先選擇可於孕期使用之 NAs,新一代 tenofovir 擁有更高安全性


  考量育齡婦女可能在 B 肝治療期間懷孕以及用藥方便性,目前治療藥物多採用 NAs 而非干擾素,且以第一孕期就可使用的 NAs 為佳。例如 TDF 可於第一孕期使用,ETV(entecavir)則在孕期不建議使用,一旦懷孕就需停藥。臨床上會建議病人持續用藥,以避免 B 肝病毒量與肝功能指數在懷孕期間大幅波動。因此對於育齡婦女,若有懷孕的可能性,在選用 NAs 時需考量是否適合未來孕期使用。

  台灣健保給付孕婦的 B 肝治療藥物包括 TDF 300 mg QD 和 LdT(telbivudine)600 mg QD。基於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所建議的 MTCT 預防藥物為 TDF,世界各國在臨床上較常選用 TDF,累積使用經驗也較多。新一代 tenofovir 藥物—TAF(tenofovir alafenamide)有更佳的長期骨腎安全性,研究結果也發現高病毒量孕婦於第三孕期接受 TDF 300 mg QD 或 TAF 25 mg QD 治療,皆可使病毒量於產前降至 < 6 log10IU/mL 2

  在安全性方面,tenofovir 的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s, AEs)以腸胃不適為主,常見腸胃道 AEs 有噁心、想吐、輕微腹痛等,少數病人有皮膚發癢的症狀。腸胃道 AEs 跟懷孕初期的症狀類似,且通常在用藥 2 週後消退。目前臨床經驗上還沒有孕婦因不耐受而停藥,而使用 TAF 者出現這類 AEs 的比例相對更少。

產後應持續密切追蹤


  B 肝高病毒量的孕婦無論有無治療,產後均應持續追蹤。通常產後每 1-3 個月都要檢測肝功能,最好也能一併檢測病毒量,追蹤頻率則依據病人肝功能與病毒量調整。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Liver Diseases, AASLD)指引建議持續追蹤到產後半年。台大團隊過去的研究密切追蹤孕婦到產後 6 個月,發現無論是否曾於孕期使用抗病毒藥物,常見於產後 2-4 個月 ALT 會升高,之後通常又會再降回原始值。若在產後療程結束後肝功能指數仍偏高,在醫師密切追蹤下,可改以慢性 B 肝的處置方式長期治療。

  哺乳是產婦對於藥物治療的常見顧慮,產後 4 週持續治療期間若同時哺乳,許多家長會擔心對嬰兒有所影響。事實上,已有研究報告顯示母乳內含的 NAs 濃度相當低,嬰兒血中測得的藥物濃度也是微乎其微。然目前藥物仿單尚未提供哺乳安全資訊與建議。臨床上,醫師可將現有資訊告知母親,充分討論後決定哺乳方式。

NAs 使用禁忌少,有早產風險的孕婦應提前預防用藥


  B 肝高病毒量的孕婦無論有無治療,產後均應持續追蹤。通常產後每 1-3 個月都要檢測肝功能,最好也能一併檢測病毒量,追蹤頻率則依據病人肝功能與病毒量調整。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Liver Diseases, AASLD)指引建議持續追蹤到產後半年。台大團隊過去的研究密切追蹤孕婦到產後 6 個月,發現無論是否曾於孕期使用抗病毒藥物,常見於產後 2-4 個月 ALT 會升高,之後通常又會再降回原始值。若在產後療程結束後肝功能指數仍偏高,在醫師密切追蹤下,可改以慢性 B 肝的處置方式長期治療。

  值得注意的是,NAs 需持續服用 2 個月以上,才能達到降低 B 肝病毒量的最佳療效。如果孕婦本身有早產風險卻仍於第三孕期才開始服藥,很可能在生產時病毒量降得不夠低。歐洲肝病研究學會(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Liver, EASL)的 B 肝治療指引指出,孕婦於第二孕期(24-28 週)即可開始使用 TDF,有早產風險的高病毒量孕婦可考慮提早用藥。

總結


  B 肝帶原的育齡婦女建議每 6 個月追蹤一次肝功能、肝臟超音波與胎兒蛋白等。若已懷孕,應於第一孕期檢測 HBsAg 與 HBeAg,並依檢測結果與肝膽專科醫師討論病毒量檢驗、追蹤頻率以及 NAs 治療的時程等。TDF 和 TAF 於第三孕期的降病毒量效果幾乎相同,可使 90-95% 的孕婦病毒量降至 6 log10IU/mL 以下。

  部分孕婦可能會誤以為 NAs 只需在產前使用即可,事實上,NAs 治療期若未達 2 個月以上,預防 MTCT 的效果並不足。此外,孕婦是否早產難以預料,因此對於高病毒量孕婦,通常建議在 27 週(第三孕期),或提早至 24-28 週,完整產檢確認母胎健康狀況,經相關醫師評估後,就開始 TDF 治療。孕婦如果有其他共病,且肝功能上升,則可在產後持續使用 NAs;若選擇停藥,也應密切追蹤。NAs 除了可預防 B 肝 MTCT,也能顧及孕婦產前與產後的健康。

  臨床上針對孕婦的 B 肝照護,需要內科、婦產科、兒科等跨科別醫療專業人員的通力合作,以及孕婦本身及其家人的配合,方能落實 B 肝的預防治療。同時也提醒這類孕婦於產後仍要定期回診,掌握肝功能與 B 肝感染狀態,避免因專注照顧嬰孩而忽略了自身健康。

References: 1. Su WJ, et al. J Infect Dis. 2019;220:1118-1126. 2. Chen HL, et al. ILC 2021; PO- 2619.

  • HBsAg(+) 以及 HBeAg(+) 且有高 B 肝病毒量的孕婦於第三孕期接受 TAF 治療,可減少 HBV DNA 以及預防母嬰傳染,療效與 TDF 相當。
  • 孕婦服用 TAF 或 TDF 的安全性良好,兩種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無明顯差異,皆未出現任何先天缺陷或發育異常。

研究緣起


  • 台灣自全面接種 B 肝疫苗以來,母嬰傳染(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MTCT)已成為慢性 B 肝(chronic hepatitis B, CHB)感染的主要途徑之一。
  • HBsAg(+) 以及 HBeAg(+) 且有高病毒量的孕婦,有相當高的風險在周產期(perinatal period)傳染給胎兒。為預防 MTCT 發生,建議給予短期抗病毒藥物(NAs)治療。
  • 已知高 B 肝病毒量孕婦於第三孕期使用 TDF 可減少 MTCT 的發生,而 TAF 在這類族群的 MTCT 預防效果,臨床數據仍有限。

研究設計


  • 台灣一項多中心前瞻性臨床試驗於 2019 至 2021 年間,納入 57 位 20-45 歲 HBsAg(+) 以及 HBeAg(+) 且 B 肝病毒量高於 6 log10IU/mL 的孕婦。

研究圖表
  • 此試驗以 2016 至 2018 年間使用 TDF 300 mg QD 治療的 53 位孕婦做為對照組。

關鍵結果

TAF 與 TDF 皆有效降低孕婦的 B 肝病毒量

  • 給予 TAF 或 TDF 治療後,孕婦在分娩(P0)時 B 肝病毒量分別為(3.96 ± 1.10 log10IU/mL vs. 4.47 ± 0.86 log10IU/mL)。且無論是給予 TAF 或 TDF 治療,孕婦在起始治療(D0)至分娩(P0)時,HBV 病毒量的平均降幅相近(3.90 ± 0.90 log10IU/mL vs. 3.83 ± 0.83 log10IU/mL, P = 0.67)(圖一);病毒量降至 6.0 log10IU/mL 以下的病人比例也無統計差異(94.7% vs. 96.2%, P = 1.00)。

圖一、接受 TAF 或 TDF 治療的孕婦於第三孕期至分娩時的平均 B 肝病毒量變化

研究圖表



高 B 肝病毒量孕婦服用 TAF 的 MTCT 預防效果,與 TDF 相當

  • TAF 組 42 位嬰兒追蹤至第 6 個月時,HBV 感染比例與 TDF 組的 55 位嬰兒相近(2.4% vs. 1.8%, P = 1.00);追蹤至第 12 個月時,TAF 組 32 位嬰兒的 HBsAg(+) 比例也與 TDF 組的 55 位嬰兒無統計差異(0% vs. 1.8%, P = 1.00)(圖二)

圖二、TAF 組與 TDF 組嬰兒於出生後第 6、12 個月時的 HBsAg(+) 比例

研究圖表

TAF 或 TDF 用於孕婦的安全性良好,兩者對胎兒的影響無差異

  • TAF 組孕婦僅各 1 例出現噁心和乾眼症症狀;TDF 組孕婦則有 2 例出現噁心症狀,出現皮膚癢、輕微腹瀉的情形各 1 例。
  • TAF 組與 TDF 組胎兒皆未出現先天缺陷,兩組胎兒的妊娠週數(38.3 ± 1.8 vs. 38.7 ± 1.3, P = 0.17)與平均出生體重克數(2958 ± 520 vs. 3052 ± 431, P = 0.30)皆無統計差異。

總結


  高病毒量的 B 肝孕婦接受 TAF 治療,可有效降低 HBV DNA 並預防 MTCT 的發生。對於孕婦與胎兒的安全性與療效,皆與 TDF 相當。

CHB, chronic hepatitis B; D0, initiation of TAF treatment; D1M, 1 month after TAF treatment; 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 HBeAg, hepatitis B e antigen; HBIG, hepatitis B immunoglobulin; HBsAg,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HBV, hepatitis B virus; IU, international unit; NAs, nucleos(t)ide analogues; mo, months; MTCT, 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P0, at delivery; QD, once daily; TAF, tenofovir alafenamide; TDF,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vs., versus.



  • 活動性 CHB 孕婦長期服用 TAF 或 TDF,耐受性和安全性皆良好,沒有孕婦因不良反應或併發症而中斷治療。
  • 長期暴露於 TAF 或 TDF 的胎兒,並未發生先天缺陷或發育異常。
  • 活動性 CHB 孕婦長期服用 TAF 或 TDF,可有效降低病毒量,並預防 MTCT 的發生。

研究緣起


  • B 型肝炎感染是造成全球慢性肝病相關併發症與死亡的主因之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2015 年的統計資料,全球約有 2.57 億 CHB 病人。5 歲以下兒童感染者每年約新增 2 百萬人,其中主要是經由 MTCT 感染。
  • 為達成 WHO 2030 年滅除病毒性肝炎的目標,使用 NAs 治療 CHB 病人與預防 MTCT,是最重要的策略。
  • B 肝孕婦使用 NAs 不僅可治療自身肝病,更有助於預防 HBV 經由 MTCT 傳染給胎兒。過去研究已證實以 TAF 治療不活動性 CHB 孕婦的安全性良好,並可完全預防 MTCT *。然而 TAF 對於活動性 CHB 孕婦的療效與安全性仍有待驗證。

* Refer to Zeng QL, et al. Clin Infect Dis 2021;73:e3324–e3332.


研究設計


  • 由中國 11 家醫院主導的一項多中心前瞻性臨床試驗,納入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共 2,688 位 20 歲以上 CHB 孕婦或預計生育的婦女,其中 103 位、104 位受試者分別以 TAF 25 mg QD、TDF 300 mg QD 治療,並持續追蹤產婦、嬰兒的血液相關指標至產後 6、7 個月。

研究圖表
  • 主要試驗目標:孕婦的不良反應(AEs)以及胎兒 / 嬰兒的缺陷
  • 次要試驗目標:孕婦的病毒學反應率;嬰兒至少 7 個月大的安全性、生長指標以及 HBsAg(+) 比例

關鍵結果


孕婦使用 TAF 或 TDF 治療的安全性皆良好,不良反應、併發症發生率無明顯差異

  • 活動性 B 肝孕婦對 TAF 或 TDF 治療的耐受性皆良好,平均治療週數為 96.1 ± 24.4 週和 98.7 ± 21.9 週,沒有任何孕婦因 AEs 中斷治療。
  • 常見 AEs 與併發症為噁心(TAF vs. TDF, 29.1% vs. 31.7%)和早期破水(TAF vs. TDF, 12.6% vs. 13.5%),兩組別在 AEs 與併發症的發生率並無統計差異。
  • 最常見之實驗室檢測數值異常為貧血,兩組約 10.7% - 52.9% 孕婦在懷孕期間出現貧血,而在產後幾乎所有孕婦都恢復正常。
  • TAF 組與 TDF 組孕婦於開始治療、分娩、產後 6 個月與 12 個月的實驗室檢測數值如 (表一)

表一、TAF 組與 TDF 組孕婦於開始治療、生產、產後 6 個月與 12 個月的實驗室檢測數值

研究圖表

嬰兒 / 胎兒長期暴露於 TAF 或 TDF 的安全性良好,無觀察到先天缺陷與發育異常

  • TAF 組與 TDF 組胎兒的產前藥物暴露期分別為 32.1 ± 9.4 與 33.8 ± 8.3 週,兩組嬰兒其他特徵如 (表二)

表二、 TAF 組與 TDF 組嬰兒特徵

研究圖表
  • 所有嬰兒在出生 1 分鐘的 Apgar 分數都在 8 分以上且無先天異常。1 位孕婦因於孕期早期暴露於農藥下導致胎兒唇顎裂,故進行人工流產且將其排除特徵計算。
  • 最常見的異常為嬰兒黃疸時間延長,於 TAF 組與 TDF 組的發生率分別為 12.7% 與 13.4%。其他嬰兒異常為發燒、咳嗽、嘔吐、皮膚紅疹、腹瀉。
  • 所有嬰兒在第 7 個月、第 12 個月和第 18 個月的人體測量指數發展,皆與中國國家標準以及 WHO 標準相近,TAF 組與 TDF 組嬰兒也沒有發育上的差異。



使用 TAF 或 TDF 治療可有效減孕婦的 B 肝病毒量,並抑制 MTCT 發生

  • 自分娩到產後 6 個月,TAF 組與 TDF 組的孕婦平均血漿 HBV DNA 濃度均逐漸減少(TAF 組:1.2 ± 1.7 log10IU/mL 降至 0.2 ± 0.2 log10IU/mL;TDF 組:0.9 ± 1.4 log10IU/mL 降至 0 ± 0.2 log10IU/mL)。
  • 隨著持續的治療,孕婦達到 HBV DNA 無檢出、ALT 正常化以及 HBeAg 血清陽轉陰的比例逐漸增加,TAF 組與 TDF 組之間並無差異(P > 0.05)。
  • 出生後 7 個月,所有嬰兒皆為 HBsAg(-),顯示 MTCT 的比率為 0%。
  • 99% 以上嬰兒為 anti-HBs(+),TAF 組與 TDF 組嬰兒的平均抗體量相近(404.9 ± 285.3 mIU/mL vs. 411.0 ± 253.8 mIU/mL)。

總結


  此研究證實,活動性 CHB 孕婦在孕前或孕期使用 TAF 或 TDF 治療,藥物耐受性和安全性皆良好,不僅有效預防 MTCT,嬰兒也沒有出現任何先天缺陷或發育異常。

AEs, adverse events; ALT, 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nti-HBs, anti-hepatitis B surface antibody; CHB, chronic hepatitis B; 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 eGFR,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TV, entecavir; HBeAg, hepatitis B e antigen; HBsAg,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HBV, hepatitis B virus; IU, international unit; NAs, nucleos(t)ide analogues; MTCT, 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PM, month of pregnancy; PPM, postpartum months; QD, once daily; TAF, tenofovir alafenamide; TBIL, total bilirubin; TDF,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TND, target not detected; vs., versus;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k, 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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